文化和旅游部依據《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發布公告,依法取消了16家旅行社的經營出境旅游業務資格。這一舉措是文化和旅游部持續加強旅游市場監管、規范出境旅游市場秩序的重要行動,旨在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被取消資格的旅行社涉及多個省份。根據公告,文旅部在開展市場檢查和受理投訴舉報中發現,這些旅行社存在未按規定繳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長期未開展出境旅游業務、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等問題。依據法規,文旅部依法注銷了其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相關信息已錄入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
此舉釋放了明確的監管信號。隨著我國出境旅游市場規模持續擴大,部分旅行社經營不規范、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甚至侵害游客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文旅部等部門通過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對不符合條件或存在問題的旅行社及時清理,有助于凈化市場環境,倒逼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升服務質量。這不僅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必要之舉,也是引導行業從規模擴張向品質提升轉型的內在要求。
對于廣大旅游消費者而言,選擇旅行社時應提高警惕。建議游客在選擇出境游產品時,優先考慮資質齊全、信譽良好的正規旅行社,可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的“旅行社資質查詢”功能核實企業信息。簽訂合務必仔細閱讀條款,明確行程安排、費用構成、違約責任等內容,并保留好相關憑證,以便在發生糾紛時有效維權。
此次業務資格取消,并不意味著這些旅行社的所有業務立即終止。根據規定,這些旅行社原有的境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若具備相應資質)仍可依法繼續經營,但其不得再組織中國公民出境旅游團隊或辦理相關業務。文旅部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督促相關企業妥善處理已招徠游客的后續事宜,保障已報名的旅游者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長遠來看,我國出境旅游市場仍具有巨大潛力。監管的加強和市場的規范,將為守法誠信經營的優質旅行社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推動產品創新和服務升級。文旅部門預計將繼續運用信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等多種手段,構建更加完善的市場監管體系,促進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旅游生活需要。